绘制需要设置的对象

“对象”菜单中有两种需要设置信息的对象:
  • 一种是在绘制对象之后释放鼠标按键时自动打开设置对话框
  • 另一种是在绘制后双击或右键单击,然后在上下文菜单中选择“属性”打开输入设置信息的“属性”对话框。
要创建自动打开设置对话框的对象:
  1. 选择菜单选项或单击要绘制对象的工具,然后将光标放在显示中要放置该对象的大致位置上。
  2. 按住鼠标左键,拖动鼠标绘出与所需对象大小近似的框。释放鼠标按键后,对象的设置对话框将自动打开。
  3. 输入设置对象所需的信息。
  4. 单击“确定”按钮。关闭对话框并保存设置信息。
    可以使用此方式设置的对象是:按钮、数字输入、数字显示、字符串输入、字符串显示、箭头、标签标记和配方。
要创建手动打开设置对话框的对象:
  1. 选择菜单选项或单击要绘制对象的工具,然后将光标放在显示中要放置该对象的大致位置上。
  2. 按住鼠标左键,拖动鼠标绘出与所需对象大小近似的框。
  3. 双击绘制的对象,或右键单击对象,打开上下文菜单,然后从中选择“属性”,打开“属性”对话框。
  4. 输入设置对象所需的信息。
  5. 单击“确定”按钮,关闭对话框并保存设置信息。
    单击“应用”将更改应用到对象,但将“属性”对话框保持打开状态。
    可以使用此方式设置的对象是:条形图、测量盘、刻度、控件列表选择器、显示列表选择器、本地消息画面、时间和日期、趋势、多态、符号、列表指示器、键对象等除“按钮”之外的所有按钮,以及报警和事件对象。
    小贴士:
    在图形编辑器的“对象 > 高级”菜单中的对象是这两种所需设置的对象类型的混合。
    关于 FactoryTalk 报警和事件监控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FactoryTalk Alarms and Events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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