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对象的属性

属性面板
属性
选项卡可用于编辑对象的属性。
  • 如果属性为只读,则其值显示为灰色,且无法更改。
  • 如果属性为只写(如密码),其值将为空,
    只写
    字样将会被添加到描述框中的属性类型。输入值时,它将立即消失,但值会写入属性。
要编辑对象的属性:
  1. 属性
    选项卡中,单击属性。如果属性具有与其相关联的列表或对话框,则在值列中会显示一个向下箭头或省略号。
  2. 键入新的属性值。还可以单击向下箭头或省略号以显示列表或对话框,然后选择一个值。
  3. 单击网格中的其他单元格,或关闭
    属性面板
    以保存更改。
    小贴士:
    图形编辑器的
    撤消
    恢复
    选项会对
    属性
    选项卡中所作的更改进行操作,不论是否显示“属性面板”或是否选中对象均会起作用。
    如果属性列的首行显示
    自定义
    ,则可单击选定
    自定义
    后显示的省略号打开对象的“属性”对话框,在此对话框中也可设置属性值。
    属性
    选项卡中,可为位置属性
    顶部
    左侧
    输入负数。这些属性指定对象相对于画面顶部和左侧的位置。使用负数定义对象位置将导致对象部分位于屏幕之外。在对象
    属性
    对话框的
    通用
    选项卡中,不可为这些属性输入负数。
提供反馈
对本文档有问题或反馈吗? 请在这里提交您的反馈
Norm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