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创建已删除的用户组
所有组帐户都通过独立于组名称的唯一标识符来标识。删除组帐户会删除帐户的访问权限,但不会删除组帐户的唯一标识符。这意味着新建的同名组帐户不会自动具有与之前的组帐户相同的资源访问权限。
创建另一同名的组帐户时,需重新创建该帐户的安全设置。在保护资源时为用户组帐户创建权限。
要使用已删除帐户的名称创建帐户,请将安全策略
保留已删除帐户记录
设为禁用
。
小贴士:
Network Directory 中的用户组帐户和与 Local Directory 中的用户组帐户是相互独立的。从一个目录中删除用户组后,另一个目录中的该用户组并不会删除。要同时删除两个帐户,请分别登录每个目录。
前提
重新创建已删除的用户组需要以下权限:
- 通用 > 创建子目录
- 通用 > 列出子目录
- 通用 > 读取
要重新创建已删除的用户组
- 添加新的用户组帐户。选择下列选项之一:
- 如果安全策略保留已删除帐户记录已禁用,使用与已删除帐户相同的名称创建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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