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基本对象

全局对象
文件夹中的全局对象画面上编辑基本对象,与在
画面
文件夹中的标准画面上编辑对象的操作相同。唯一的区别是部分选项在
图形
菜单中不可用,如
对象
菜单上的 OLE 对象和 ActiveX 控件,因为全局对象画面中不支持这些条目。
要编辑基本对象,可以打开在
全局对象
文件夹中包含这些对象的全局对象画面。还可以通过引用对象从标准画面打开全局对象画面。
要在引用对象中打开全局对象画面,在
图形
编辑器的标准画面中,右键单击要编辑其基本对象的引用对象,然后选择
编辑基本对象
编辑基本对象时,请注意:
  • 如果更改基本对象的 Name 属性或删除基本对象,则将中断基本对象与标准画面上引用它的任何引用对象之间的关联。
  • 当引用对象的 LinkBaseObject 属性指向不再存在或无效的基本对象时,引用对象会替换为白底红 X 的图标。
  • 如果多个基本对象组合在一起,则组合可以从标准画面引用,也可以引用组合中的单个对象。
  • 如果删除组合基本对象中的基本对象,则也将删除组合引用对象中相应的引用对象,但不会将到组合引用对象的链接视为断开。
  • 画面设置(在“画面设置”对话框的“属性”和“行为”选项卡中指定)对全局对象画面与对标准图形画面的效果一样,但没有链接。
    当添加全局对象画面到“画面”文件夹时,产生的标准画面的画面设置将与全局对象画面的相同。但是,如果修改了全局画面中的画面设置,链接的标准画面的设置不会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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