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对象”对话框
下表显示了对话框中的选项。
选项 | 描述 |
|---|---|
创建新对象 | 选择该选项可使用对象编辑器在图形画面中创建新对象。 |
对象类型 | 单击 新建 时,会显示此列表。单击向下箭头滚动列表,以找到将要创建的对象类型。 |
从文件创建 | 选择该选项可将现有文件插入到图形画面中。您可以使用对象编辑器来更改对象。如果插入对象之前清空“链接”复选框,则原始版本中将不会反映对象的所有更改。并且,图形画面中的对象也不会反映原始文件中的所有更改。 |
文件 | 单击 从文件创建 时,会显示此字段。键入将要插入的文件的路径和名称,或单击浏览按钮 (...) 以找到并选择该文件。 |
链接 | 如果在插入文件之前选中 链接 复选框,则原始文件中会反映在图形画面中对对象进行的所有更改。 |
显示为图标 | 如果想在运行时将对象显示为图标,需选中此复选框。 |
更改图标 | 选中 显示为图标 复选框时,会显示此项。单击此项可浏览并选择其他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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