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入对象”对话框

下表显示了对话框中的选项。
选项
描述
创建新对象
选择该选项可使用对象编辑器在图形画面中创建新对象。
对象类型
单击
新建
时,会显示此列表。单击向下箭头滚动列表,以找到将要创建的对象类型。
从文件创建
选择该选项可将现有文件插入到图形画面中。您可以使用对象编辑器来更改对象。如果插入对象之前清空“链接”复选框,则原始版本中将不会反映对象的所有更改。并且,图形画面中的对象也不会反映原始文件中的所有更改。
文件
单击
从文件创建
时,会显示此字段。键入将要插入的文件的路径和名称,或单击浏览按钮
(...)
以找到并选择该文件。
链接
如果在插入文件之前选中
链接
复选框,则原始文件中会反映在图形画面中对对象进行的所有更改。
显示为图标
如果想在运行时将对象显示为图标,需选中此复选框。
更改图标
选中
显示为图标
复选框时,会显示此项。单击此项可浏览并选择其他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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