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属性 -“通用”选项卡

某些属性(如大小和位置)是所有图形对象的通用属性。通过
属性
对话框中的
通用
选项卡设置这些属性。
下表显示了选项卡中的选项。
选项
描述
高度
指定对象高度的像素数。
宽度
指定对象宽度的像素数。
顶部
指定画面顶部与对象上边缘之间的距离的像素数。该数字必须是正数。指定一个负数会将对象的一部分或全部置于屏幕之外,指定负数时,请使用“属性面板”。
指定画面左边缘与对象左边缘之间的距离的像素数。该数字必须是正数。指定一个负数会将对象的一部分或全部置于屏幕之外,指定负数时,请使用“属性面板”。
如果对象形状为圆或椭圆,则顶部和左边位置属性是指对象的边界框。
其他
“通用”选项卡的“其他”部分中可用的属性,取决于正在编辑的图形对象的类型。需要设置的对象,例如“对象”>“高级”菜单中的对象和 ActiveX 图形对象,它们比简单绘图对象(如椭圆)拥有更多的可分配属性。
名称
键入对象的名称。
可见性
如果要使对象在运行时不可见,请清除此复选框。如果定义对象的可视性动画,则将覆盖此设置。
如果某个对象在运行时不可见,则它不起作用。单击或触按不可见对象会将其传递给其后面的任何对象。
工具提示文本
键入将在对象的工具提示中显示的文本。
插入变量
单击此按钮,选择要插入到工具提示文本中的变量的类型。
对于趋势、数据网格、第三方 ActiveX 对象等对象,也可以使用以下属性。
选项
描述
键导航
选中此复选框后,用户可使用键盘导航至对象并为其提供输入焦点。
焦点突出显示
如果要使对象在其拥有输入焦点时在周围突出显示,则选中此复选框。
指针突出显示
如果要使对象在其拥有指针焦点时在周围突出显示,则选中此复选框。
Tab 键索引
键入一个数字以指定 Tab 键选择按钮的顺序。如果将此选项留空,则“图形”编辑器会为画面分配下一个可用的索引编号。如果指定一个数字,将调整现有索引编号以适应该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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