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对象属性(“属性”选项卡)

“属性面板”的
属性
选项卡会显示所选对象的所有非隐藏属性。左列显示属性名称,右列显示值。
小贴士:
  • 要获取所选属性的帮助,请单击位于对话框右上角的
    ?
    按钮。
  • 如果选择了多个对象,单击
    共享属性
    可编辑所有对象的通用属性。要编辑所有选定对象的所有属性(无论是否共享),则单击
    所有属性
  • 如果选择了组对象,请单击“所有属性”左侧的按钮来查看组中单个对象的属性。
  • 无法更改属性名称。
  • 如果属性为只读,则其值成灰色,您无法对其进行更改。
  • 如果属性为只写(如密码),其值将为空,
    只写
    字样将添加到描述框中的属性类型。输入值时,它将立即消失,但值会写入属性。
  • 如果选定对象具有用于设置属性的对话框,则属性网格中位于 (AboutBox) 下方的第一个名称为 (Custom)。双击行或单击
    浏览
    按钮 (…),以打开对象的
    属性
    对话框,并更改对象的属性、标签和表达式。
  • 可在
    属性面板
    属性
    选项卡中,可为位置属性“顶部”和“左侧”输入负数。这些属性指定对象相对于画面顶部和左侧的位置。使用负数定义对象位置将导致对象部分位于屏幕之外。不能为对象
    属性
    对话框
    通用
    选项卡中的这些属性输入负数。
要在“属性面板”中更改属性的值
  1. 双击属性所在的行来选择该属性。
    • 如果属性具有与其关联的值列表,则按
      Enter
      键或双击属性所在的行会将值更改为下一个可用值。右列显示向下箭头。单击此向下箭头可查看属性的选项。
    • 如果属性具有与其相关联的属性对话框(例如
      字体
      对话框),双击行可打开该对话框。或如果在右侧列中出现
      浏览
      按钮,则单击该按钮可打开对话框。
  2. 键入属性的新值,从列表中选择一个值,或从对话框中进行选择。
  3. Enter
    键或单击网格中的另一个单元格保存更改。如果适用,将使用新属性值更新选定对象,并在相应的画面中更改其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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