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邮件规则配置
配置SMTP策略后,可以配置报警邮件规则。 这些规则使用优先级和范围作为标准,用于发送应用程序中活动警报的电子邮件通知。 触发这些警报后,包含报警详细信息的电子邮件通知将发送给指定的收件人。
小贴士:
报警电子邮件使用应用程序的默认语言。
使用这些属性配置报警邮件规则。
设置 | 描述 |
|---|---|
电子邮件规则 | |
加号 或 添加电子邮件规则 | 创建规则。 |
概述 | 列出所有规则及其属性。 星号 (*) 表示存在未保存的更改。 |
规则 | 配置规则属性。 星号 (*) 表示存在未保存的更改。警告图标 指示收件人电子邮件地址无效。已停止图标 表示该规则已禁用。回收站图标 允许您删除规则。 |
概述 窗格 | |
只读属性 | 显示每个规则的属性。 以红色突出显示的收件人电子邮件表示无效。 |
编辑按钮 ![]() | 转到规则属性窗格供您编辑。 |
规则属性窗格 | |
名称 | 设置规则的名称。 |
描述 | (可选)设置规则的说明。 |
禁用此规则 | 禁用当前规则。默认情况下,该复选框为未选中状态。 如果您决定重新激活已禁用的规则,请清除此复选框。保留所有属性。 |
报警优先级 | 设置触发邮件通知的报警优先级。 默认情况下,所有优先级的报警均可触发通知。 |
报警范围 | 设置触发邮件通知的报警范围。 默认情况下,所有范围的报警都可以触发电子邮件通知。 |
收件人 | 设置将接收电子邮件通知的收件人。 |
提供反馈
或
指示收件人电子邮件地址无效。已停止图标
表示该规则已禁用。回收站图标
允许您删除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