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对象“属性”对话框“通用”选项卡中的选项
下表显示图形对象
属性
对话框中通用
选项卡的各个选项。选项 | 描述 |
|---|---|
大小 | |
高度 | 指定对象高度的像素值(包括边框)。 |
宽度 | 指定对象宽度的像素值(包括边框)。 |
位置 | |
顶部 | 指定画面顶部与对象上边缘之间的距离的像素数。 该数字必须是正数。 要指定一个负数将对象部分或全部置于屏幕之外,请使用 属性面板 。 |
左 | |
其他 | |
名称 | 键入对象的名称。名称首字符必须是字母,不能有空格。可以使用数字和下划线字符 (_)。 |
可见 | 如果清除此复选框,对象在运行时将不可见。 如果使用可视性动画,则它的设置将覆盖此设置。 如果某个对象在运行时不可见,则表示它不起作用。单击或触按不可见对象会将其传递给其后面的任何对象。 |
对于趋势对象和第三方 ActiveX 对象,分配以下属性: | |
键导航 | 要允许用户使用键盘浏览对象和赋予对象输入焦点,请选中此框。 |
焦点突出显示 | 若该对象在运行时有输入焦点,如果要在其周围显示一个突出显示框,则选中此复选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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