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对象“属性”对话框“通用”选项卡中的选项

下表显示图形对象
属性
对话框中
通用
选项卡的各个选项。
选项
描述
大小
高度
指定对象高度的像素值(包括边框)。
宽度
指定对象宽度的像素值(包括边框)。
位置
顶部
指定画面顶部与对象上边缘之间的距离的像素数。
该数字必须是正数。
要指定一个负数将对象部分或全部置于屏幕之外,请使用
属性面板
指定画面左边缘与对象左边缘之间的距离的像素数。
该数字必须是正数。
要指定一个负数将对象部分或全部置于屏幕之外,请使用
属性面板
如果对象形状是圆或椭圆,则尺寸和位置属性指的是对象的边界框
其他
名称
键入对象的名称。名称首字符必须是字母,不能有空格。可以使用数字和下划线字符 (_)。
可见
如果清除此复选框,对象在运行时将不可见。
如果使用可视性动画,则它的设置将覆盖此设置。
如果某个对象在运行时不可见,则表示它不起作用。单击或触按不可见对象会将其传递给其后面的任何对象。
对于趋势对象和第三方 ActiveX 对象,分配以下属性:
键导航
要允许用户使用键盘浏览对象和赋予对象输入焦点,请选中此框。
焦点突出显示
若该对象在运行时有输入焦点,如果要在其周围显示一个突出显示框,则选中此复选框。
提供反馈
对本文档有问题或反馈吗? 请在这里提交您的反馈
Normal